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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赵构与秦桧,一对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君臣

  关于岳飞的死,有人认为主谋其实就是高宗赵构。祸起于皇位继承人问题。

  当时的岳飞统帅了全国五分之三的兵力,他莽撞要求宋高宗赵构早日解决皇位继承人。由于高宗常年没有子嗣,因此立即档次表示不悦,道:“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岳飞触犯了皇家最大的忌讳:手握重兵的武将对皇位继承感兴趣,令赵构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杀心。

  但也有人认为当时金人计划扶植钦宗之子赵谌为傀儡皇帝,岳飞请高宗于此时立宗室子伯琮为储,正是挫败金人阴谋的一步好棋。宋徽宗死于岳飞生前,不可能再被主张迎回。绍兴七年(1137)年宋徽宗死后,金人亦多次扬言要扶植钦宗回朝即位,岳飞因此改变了其“奉迎二圣”的主张,代之以迎还徽宗夫妇灵柩和韦太后等皇室亲族,此举亦获得高宗的赞赏和全力配合。以上事实足以说明岳飞颇谙政治,而秦桧作为金人在北宋的重要代理人一手炮制了岳飞父子与张宪等被害的冤案,达到其以金国势力作后盾,窃取宋朝权柄的野心。

  秦桧和高宗之间的关系一直有争议。

  一方面,1140年后,和金国有关的大部分政事,高宗均对秦桧言听计从。

  杀岳飞一事,《宋史》据查蘥所言,认为是金国主帅完颜宗弼担心黄河以北一旦遭到十万岳家军进攻而不保,为秦桧所坚持的《绍兴和议》定下的谈判前提:“汝朝夕以和请,而岳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始可和。”《绍兴和议》后,金人要求“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此后宋高宗无罢秦桧之相权,如果和议不废,秦桧就成了终身宰相。

  1161年《绍兴和议》被金海陵王完颜亮撕毁时,秦桧已于绍兴25年(1155年)死亡,终身宰相成为既成事实。

  秦桧为相期间,权力很大,有“已奉特旨”之权。朱熹曾指出《绍兴和议》后高宗对秦桧尤为忌惮,甚至每次朝见都贴身暗藏匕首,以备不测。

  另一方面,在处理和金国关系不很明显的南宋内部事务中,宋高宗仍然制约秦桧。

  主战派胡铨反对《绍兴和议》,上了一道有名的乞斩秦桧之头的奏章,立即受到秦桧反击,被贬为“昭州编管”。胡铨因“妾孕临月”要求稍迟数日起程,结果被秦桧派临安府“遣人械送贬所”。赵构下诏说胡铨的上疏是“肆为凶悖”,“导倡凌犯之风”,不许其他人效法。但秦桧在自己的一德格天阁中写上赵鼎、李光、胡铨、胡寅等53人的姓名,“必欲杀之而后已”,却始终不为高宗允许。

  绍兴25年(1155年)十月秦桧死,十一月高宗在郊外祭天,宣布大赦,赦免过去和秦桧对立的人,其后又肃清秦桧余党,也算一种政治平衡。

  1161年《绍兴和议》被金海陵王完颜亮撕毁后,赵构也于次年退位为太上皇,宋孝宗上台后立刻为岳飞平反,高宗竟未表任何意见,既不支持,也不阻挠。岳飞的命运,可以说是因为赵构和秦桧一心要达成的《绍兴和议》的产生而毁灭,又因为《绍兴和议》的毁灭而昭雪。

  因此,宋高宗赵构与秦桧是一对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君臣。高宗的重点是削兵权,而秦桧的重点是与金人和议,并引王夫之的评论说:“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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